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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盐都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5年03月12日 09:39

    为丰富广大盐都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塑造盐都形象,提升文化品位,树立自贡品牌,为建设文化自贡、幸福自贡凝心聚力,市文明办、自贡日报社决定在全市开展“盐都童谣”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3—6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专业、业余童谣创作者征集“盐都童谣”。

    三、征集标准

作品需贴近市情、贴近生活、贴近儿童。以儿童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童谣形式,艺术再现自贡发展变化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可从自贡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园区、名优特产、旅游景点、风土人情等方面入手,表达幸福愿景,讴歌发展成就,展示良好风貌。作品需充满童心、童真、童趣,立意深远、主题突出,特色浓郁、风格鲜明,词句生动、短小精悍,深入浅出、合辙押韵,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传诵、易于普及,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鼓励图文并茂,但图片需注明出处并征得版权人同意。

四、实施步骤

1.创作征集阶段(310510各区(县)及高新区文明办要积极鼓励辖区内的专业、业余童谣创作者参加此次征集活动。每位作者参评稿件数量不限,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入选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童谣作品各一式6份,用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作者须在其中一份稿件中注明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地址、工作单位、电话等,其余5份隐去作者名字及所有个人信息,于2015430(以邮戳和邮箱记录时间为准)将稿件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投送到自贡日报社总编室,联系人:蒋秀梅,联系电话:8213111;邮箱:1516749730@qq.com 。投稿时请在信封上注明“盐都童谣征集”字样。

2.专家评选和百姓投票阶段(511—22日)主办单位将在自贡网上设置投稿征集网址,对征集作品进行展示,进行网上投票,并邀请相关专家对征集的童谣进行评审。

3.表扬奖励及成果运用阶段(523610)此次活动将评选出最受自贡市民喜欢的盐都童谣10首,优秀童谣20入围童谣30首,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同时,主办单位将获奖童谣汇编成册,免费赠送给全市部分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举办节目展演等,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报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展示优秀童谣。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