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活动公告 >> 正文
省文联、文联广电局关于征集四川元素的电影、电视剧剧本的通知
2015年03月25日 11:17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征集四川元素的电影、电视剧剧本的

 

 

峨眉电影集团,各市(州)文联,各市(州)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为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影视作品,发现和培养影视编剧人才,促进我省影视事业积极健康发展。经研究,四川省文联、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面向全社会征集具有四川元素的电影、电视剧和微电影剧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四川素有“天府之国”美誉,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千百年来人才辈出,是影视艺术创作的富矿。但近年来以四川元素为主的既叫好又叫座的电影、电视剧作品不多。本次征集剧本围绕四川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发展变化等四川元素,以人民生活为主体,以大众为主角,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以做强影视川军、繁荣影视创作生产为目标,引导激励广大影视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提升思想和艺术境界,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影视作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秀的精神食粮,为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二、征集时间

电视剧剧本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20151025,电影、微电影剧本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2015731

三、征集条件

(一)以四川元素为主的电影剧本、微电影剧本和电视剧剧本均可,题材不限。

(二)剧本应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讴歌改革开放丰硕成果和新人新事,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鼓励艺术创新,支持类型化探索,适应影视产业化发展,多方面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作者不受地域、国籍限制,所申报剧本必须为原创。

四、投稿方式

(一)每位编剧限投影视作品各一部,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除报送电子版以外,请附纸质作品3份。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取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剧本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个人信息。

(二)投稿邮箱

1.四川省文联

电影、微电影:470878608@qq.com,联系人:张一林,电话:028-86780205

电视剧:2914976714@qq.com,联系人:寒  露,电话:02886526171(刘米阳)

2.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电影、微电影:84424832@qq.com,联系人:王智民,电话:02886526168

电视剧:27986869@qq.com,联系人:杨东霖,电话:028-86526673

(三)应征电影剧本需附有30005000字的故事梗概,微电影需附5001000字的故事梗概,电视剧需附1000020000字剧情大纲。

五、版权要求

(一)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影视剧本,应征作者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影视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有关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三)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单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等其他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六、特别声明

(一)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投稿不符合征集要求,缺少必要材料,不予参评。

(三)为保障剧本作者的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征集办公室将对未与作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和未予推荐代销的剧本集中进行销毁处理。

七、奖励方式

本次征集将择优评选出10部优秀电影作品,10部优秀电视剧作品,10部优秀微电影作品,分别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进行资助。同时,具有开发、修改、生产价值的剧本,经作者本人同意后由举办单位向相关影视制作单位推荐。

来源: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