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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文联转发自委宣办〔2017〕35号《关于申报自贡市2017年度重大文艺题材创作项目的通知》
2017年06月02日 10:20

中共自贡市委宣传部

自贡市财政

关于申报自贡市2017年度重大

文艺题材创作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县)财政局,市级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贡市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拟启动自贡市2017年度重大文艺题材创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615日。

二、申报主体

自贡市籍或在自贡市内工作、生活并从事文艺创作的公民和机构组织。

三、作品类别

文学、戏剧、音乐、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广播电影电视、文艺评论、动漫、网络文艺等。

四、作品要求

(一)创作题材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

(二)创作题材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具有较高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鲜明的艺术特征,并有望获得国际、国内、省级重大奖项;

(三)有利于提高自贡知名度和打造自贡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五、报送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或申报机构法人证件类复印件(需推荐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报表(见附表)打印件(一式五份,均需推荐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作者及主要代表作品简介。

3. 其他材料:文学类作品需附创作提纲和3000字左右作品节选,影视剧类需附剧本和宣传片,舞台剧类需附文艺策划方案,其余类别需附创作方案等能说明其创作水准的辅助材料。以上材料需一式5份,电子文档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推荐程序

创作机构(或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各区县文广新局、文联或市级各专业文艺家协会)初审初评,并以件为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本级主管部门(区县委宣传部或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贡市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区县申报材料需由区县委宣传部会同区县财政局共同行文上报。

七、结果公布

720前,市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将终审结果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联合批准进行扶持。

 

附表:自贡市重大文艺题材创作项目申报表(2017年度)

 

 

 

中共自贡市委宣传部      自

 

 

2017531


来源:市文联办公室